高一新生要建会考学籍档案外省户籍考生可寄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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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2:2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06级高一新生会考考籍建档,省内转入学生、省内跨县寄读生、本校留级生、复学生不必再次建立档案。省内转学生由原录取中学建立考籍档案。外省户籍在我省借读、需参加我省考试的学生,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汇总,报设区市会考办审批后参加新生建档。
凡未经省教育厅注册登记但经当地政府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普通高中(含私立高中)所招收的2006级高一新生,其会考考试科目应按照省教育厅即将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这些学校要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学校代码,参照普高在校生编排会考考籍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