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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未来城抗震能力不足 业主要求看设计图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2:59 国际在线

  南京未来城引发“结构性缺陷”争议设计图纸千呼万唤不出来

  为了了解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是否真的安全,未来城的业主们多次要求开发商、设计单位以及南京市建工局、南京市建委等单位提供未来城项目的设计图纸,但都遭到拒绝。

  一位来自江苏省委党校的行政法专家担任诉讼代理人,一位来自东南大学的行政法
专家提供法律援助,一位南京当地知名的退休建筑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如此强大的维权阵容目的只有一个——诉讼位于南京市黄金路段——珠江路附近的“未来城”存在严重设计性缺陷。

  而提起诉讼的业主张敏,也是一位兼职法律工作者。

  南京市建筑设计院已退休的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现年72岁的李传泽在仔细研究了未来城的总体结构设计之后大胆断言:“这栋楼小震要坏,大震要倒。”

  可是,半年多的时间里,三场行政诉讼下来,他们连最能说明该楼是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计图纸都未能看到。

  近日,南京市建工局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待法院判决之后他们将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事情原委。

  此前,南京市建委应业主要求于7月5日组织了一场专家论证会,原本承诺将在现场展示设计图纸,但开会时又拒绝提供。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请示省建设厅,南京市建委没有权力提供图纸。

  被“锯开”的房间

  珠江路是南京市有名的电子一条街,“未来城”临街背河而立,正位于这一黄金地段,张敏和朋友合买的一间约80平方米的长方形办公用房就在这里。

  11月6日,记者第二次来到这里。和几个月前一样,由于挖开了多个地方进行检查质量,房间内依旧是一片狼藉。张敏告诉记者,从拿到房子到现在已整整一年了,房子一直空着,这让他们至少损失了6万元(租金)。

  而最为显眼的是一条21厘米宽的缝隙从张敏的房子中间四分之一处横亘而过,像用一把巨大的锯子把这栋楼纵向分为两截。

  张敏介绍,去年11月初拿到房子的时候,这条缝经过装修处理,根本察觉不到。今年2月底的一天,他和同伴无意中撬开此处的地板、天花板和墙面的时候,这条21厘米宽的缝隙让他们呆住了。

  “从没有人告诉过我们,一条上下贯通整栋楼房的缝隙会从这间房间内经过。”张敏表示,这超越了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程度。

  在此后与开发商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高宏房地产”)以及房屋质量监管部门南京市建工局、南京市建委的交涉中,业主们被告知这条缝是“变形缝”或“伸缩缝”,是类似楼房必需的结构,目的是避免楼房随温度变化伸缩变形或遇到地震时发生碰撞。

  2006年3月的一天,业主们将已退休的李传泽工程师请到了现场。在经过仔细勘查和研究后,李传泽判断这是一个巨大的设计缺陷——如果说这条缝是“伸缩缝”或“变形缝”,按相应规范其宽度应为9厘米,而不是现在的21厘米;而且根据楼房长度,需要均匀设3条缝,再不济也应该设2条缝,但实际此楼仅有一条缝,且处于三分之一处。

  但是,开发商、南京市建工局和南京市建委都始终对外坚称:这条缝的设计符合相关规范。

  “抗震能力不足”

  在仔细研究了未来城的总体结构设计之后,李传泽大胆断言:“这栋楼抗震能力不足。”而南京却位于抗震区,按照相关要求,房屋设计必须达到“小震不坏、大震不倒”。

  11月9日,李传泽依然自信地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我一个人说了不算,你可以把我画的草图登在报纸上,让全国的建筑专家来评论。”

  在这条伸缩缝的两侧、楼房外墙拐角处,按设计应有钢筋混凝土立柱(构造柱)来支撑挑梁,但现场并没有发现立柱。李传泽认为,这是一处严重的安全隐患。在后来南京市建工局组织的专家鉴定会上,部分专家对此也表示认同。

  未来城418和518室房间内均有一个向外突出的三角形空间,看上去与整个房间浑然一体,其面积也计入房屋面积,但业主们掀开地板后发现,该部位的底部并非是与楼房一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在楼房主体上加接的钢架结构。

  经向设计单位南京大学建筑设计院查证,这一部位在设计时仅为装饰性幕墙结构,不应计算进可使用的面积,其上更不能承重人。在业主们所得到的竣工图上,这一空间也被确定为可使用面积。

  对此,开发商坚称这一空间的设计没有问题。南京市建工局也认为,这一结构是符合设计规范的和安全的。

  在稍后南京市建工局组织的专家鉴定会上,专家们则建议设计部门“再一次复核,以确保安全”,“应核实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如不符合,应整改”。对于上述三角形突出部位的外墙仅由一层木板和一层铝板组成,专家鉴定会认为,按照现行标准,不满足保温基本使用要求。

  建设方对于伸缩缝的装修处理不符合消防要求,已被消防部门确认,并责令整改。

  楼房管道井的开口设在了业主的房间内,也就是说,如要修理管道,则需进入业主房间内操作,在业主质疑下,开发商派人将所有管道井开口封死。

  据南京市建工局文件,自2006年2月6日起,未来城项目518、520、420、421、531室等业主多次向其投诉房屋质量问题。

  综合种种证据,业主们及其顾问专家认为该楼房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并有擅自修改设计和不按图纸施工的重大嫌疑,致使该楼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就在业主投诉之后,南京市建工局做的结论认为,该楼房总体结构安全,只有一些质量“通病”,应由业主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而开发商则以楼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并经南京市建工局备案为由,认为房屋质量“合格”,拒绝赔偿或整改。

  屡次爽约的设计图纸

  为了了解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是否真的安全,未来城的业主们多次要求开发商、设计单位以及南京市建工局、南京市建委等单位提供未来城项目的设计图纸,但都遭到拒绝。

  6月8日上午,南京市建工局组织了一次专家鉴定会。在鉴定会上,由于没有提供设计图纸,以致有专家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讨论房屋质量而不让不看图纸有些匪夷所思。

  7月5日,南京市建委也应业主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会。在这次论证会上,原本承诺会在现场展示的设计图纸最终依然是未见踪影。

  对此,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经请示省建设厅,南京市建委没有权力提供图纸。

  8月底,未来城的四位业主代表对南京市建工局提起两起行政诉讼:一是诉请撤销被告2005年12月9日对“未来城”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决定;二是诉请撤销被告2006年6月16日做出的“关于未来城518室等业主工程质量投诉回复的函”的有关处理意见。两案分别于9月27日、10月11日开庭审理,建工局在两案的证据清单中都列出未来城的设计图纸,但最终还是没有提供。

  2006年9月,未来城业主起诉南京市建委在审查未来城设计图纸时未尽责,导致不合格设计进入建筑市场。业主们原本以为南京市建委会当然地提供其存档的设计图纸作为关键证据,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在举证时和10月26日的庭审中,南京市建委以图纸太多和太大为由,没有向法庭提交未来城的设计图纸。

  神秘的设计者

  到目前为止,张敏他们手中仅有的一份图纸是从南京市城建档案馆获取的一份未来城项目的竣工图。但是,在这份竣工图上并没有设计单位南京大学建筑设计院的图章和签字,而南京大学建筑设计院主管图纸审查的桑副院长也明确表示,这份设计图纸不是他们(出具)的。

  在这份竣工图中,业主们还发现,地下部分的设计图都有南京大学建筑设计院的图章和南京市建委的审图章,而地上部分各层的图纸都没有相应图章。

  令张敏不解的是,在南京市建工局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中和业主们获取的竣工图中,一些原本该设计单位和设计者签署的地方都出现了“法国PA”(法国PA建筑师事务所)和“唐斌”字样。

  经多方查证,业主们终于弄清这个叫唐斌的人的确以“法国PA”的名义参与了该项目的设计,但其与该项目的法定设计单位南京大学建筑设计院并无隶属关系,其参与设计的行为严重违法。

  开发商最初的宣传资料以及该项目在南京市房管局网站上公示的资料都显示,“法国PA”是建筑设计单位,但相关文件显示最终该项目的法定设计单位是南京大学建筑设计院。

  面对南京市建委甘愿冒着败诉的风险而坚决不提供设计图纸的做法,未来城业主的诉讼代理人、江苏省委党校行政法学教授沈林荣感叹不已。

  “我们认为未来城的问题不属于工程质量问题。”受南京市建工局委托,10月19日,南京市建筑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沈中标在办公室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专访。

  沈中标表示,未来城的总体结构是安全的,至于业主所反映的房屋中的问题属于“质量通病”,属于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沈中标介绍,目前南京市是仅剩的几个建工局和建委尚未合并的城市,对于房屋质量的监管分工是,建委负责对设计图纸的审查把关,建工局负责对施工建设进行监督抽查和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备案。

  他说,在收到未来城业主对于房屋质量的投诉之后,建工局按照规定组织了专家鉴定会,并做出了处理意见,认为建设及验收过程没有违法行为,也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无须由行政机关进行查处。

  “没有相关规定说伸缩缝不能从房间中间穿过,所以我们不能说这是质量问题。不过开发商应该事先告知业主,否则有欺诈的嫌疑。”沈中标说。

  沈中标还认为,未来城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行政机关,因为行政机关并不对房屋的质量负责。

  他说,按照目前的法律,建工局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建设方是否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人员和单位是否具有资质资格,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而不是全程监督;在竣工验收时,由工程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验收,行政机关只负责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查备案。

  沈中标表示,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如果业主发现问题,可向行政机关投诉,由行政机关认定是否属于质量问题,并进行协调,但行政协调作用是有限的,而且由于法律缺失,行政机关也没有强制手段让开发商整改,业主最终仍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1月3日,南京市建委主任助理刘刚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设计图纸的问题时说,没有相关的规定要求建委必须保留设计图纸。

  业主张敏拿出相关法规,向本报证明建委必须对其审查的图纸进行存档。

  “如果审图机关不保留图纸,一旦建设方擅自修改了图纸,行政机关如何发现呢?”张敏质疑说。

  南京市建工局和建委都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不对此事进行过多评论,待法院做出判决之后,会向社会详细说明原委。

  在本报试图采访未来城开发商南京高宏房地产公司时,发现这家公司已经离开了其注册办公地,其负责人也无法联系上。(第一财经日报 高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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