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捐出全部“特别费”总额约15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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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3:3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长马英九11月17日晚间宣布,为避免“市长特别费”不断遭到曲解,他决定将1999年就任市长起至上月底,直接汇入个人户头的每月17万元(新台币,下同)“特别费”,总额约1500万元全数捐给公益团体。 报道说,民进党籍“立委”管碧玲17日举行记者会,指称马英九当日上午起透过秘书汇出多笔大额捐款,紧急让存款“瘦身”。马英九晚上在市政府开会后,步出办公室,面
他表示,很早就有此决定,当天先捐出600万元,已委请秘书以每笔50万元金额,转出12笔给不同的公益、文教、社会福利团体,预计下周再捐出400万元。 马英九说:“我绝对不是贪钱的人,却被以贪污罪嫌调查,这辈子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让我心里非常的难受!”他为凸显“特别费”问题遭扭曲,愿意成为台湾捐出全数“特别费”的第一人。 他说,上任近8年来,每月汇入账户的“特别费”多数都已馈赠、犒赏或捐做公益,这次全数捐出后,自己因此要倒贴很多钱,但他仍决定,扣除议会删除的“特别费”,其余1500万元全数捐出。 他强调,当前“特别费”受到很大曲解,使得全台6500位地方首长全数被视为贪污,为改革制度,也为证明自己清白,他愿意率先全数捐出;但他并未要求其他人跟进。 他说,本来准备捐款到某个程度才对外说明,但此事已被民进党“立委”公开,因此提前宣布。他知道即使把“特别费”全数捐出,仍会被民进党籍“立委”曲解,但他仍会坚持这样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