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春游摔成骨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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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3:4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时不慎摔倒,胳膊骨折的小武(化名)将西山小学告上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小武1.5万余元。 小武家长认为,西山小学在组织学生春游期间,应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西山小学辩称,事发地面平整,且学校没有老师催促,小武受伤完全是自己的原因。
法院认为,虽双方都不能证明小武摔倒的原因,但西山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游览,却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在小武摔伤以后,也没有教师及时到场处理突发情况。故认定小武和西山小学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均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记者:傅沙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