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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十年首次“体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4:4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提上日程

  ■本报记者钟振宇 我省各市州近日按照统一部署,对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体检”。这是我省法律援助开展十年来首次“体检”。结果显示总体“健康”,但关键地方仍需吃“补药”。

  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援助办案数量连续3年居全国三甲,其中,达州14名女学生被强奸民事赔偿案、泸州346名农民工讨薪案、18名川籍民工在山西灵石“2·5矿难”后的索赔案等法律援助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经费保障仍是困惑

  但就在记者了解此次检查情况时,什邡市法律援助中心来电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称该市一些农民工到阿联酋务工期间,薪金等相关权益受到侵犯。农民工已申请了法律援助,目前律师已经完成了国内取证,但还涉及到阿联酋当地取证等事宜,开销大,无力承担,恳请省法律援助中心协调解决。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灿告诉记者,经费保障问题是多年的困惑。

  据悉,全省80%以上律师曾参加过法律援助。省法律援助中心的王晓林律师认为,现在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深入律师人心,指派援助没有谁会拒绝,但是一个案子的补助经费有限,有的地方还不能够兑现,肯定会影响一些责任感不强的律师的法律援助质量。以雅安市为例,各区县中,2006年最多的经费保障为3万元,少的只有5000元。

  援助质量还需提高

  通过检查还发现,法律援助工作本身还存在问题:一些地方法律援助管理意识不强,律师开展法律援助的质量没有受到较好控制。

  记者曾全程目击过一次法律援助。川东某市一位农村进城务工的中年妇女,因为业务纠纷被一个体户打伤头部,由于对派出所协调的赔偿不满意,遂申请了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名律师受理该案。令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是,对方律师在法庭上滔滔不绝,而援助律师不但不帮助,还显出不耐烦的模样。“太不负责了!”事后,申请人非常失望。

  针对质量影响公信的问题,省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将尽快出台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标准,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旁听制、回访制,严禁有偿法律援助;严格申请、审批、受理和办理程序,保证符合条件的申请100%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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