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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项目不节能一律不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4:4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开篇的话

  一方面,能源消耗居高不下,另一方面,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现实相当严峻———不厉行节能降耗,经济发展不可能持续!

  节能的主战场在工业。我省工业能源消费量在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超过三
分之二,抓好工业节能,就抓住了全省节能的关键。

  降耗的关节点在技术升级和管理。粗放管理与精细管理在能耗上的差异,高达三四十个百分点。强化管理,做的是一件费省效宏的大事情。

  大而言之,节能降耗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小而言之,节能降耗是企业增效增强竞争力的长远之策。

  本报从今日起推出系列报道《2006工业强省·节能降耗》,敬请垂注。

  ■本报记者范英谭江琦实习生黄睿电话响个不停,话题集中在《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自从上个月23日成都市能源办将征求意见稿发给30多个市级部门后,市能源办的电话就成为热线。

  节能成投资前置条件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核心是建立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制度。“把节能指标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前置条件,这在全国其他城市还没有先例。”市能源办副主任修忠文告诉记者。

  这份不到2000字的征求意见稿规定明确且“强硬”———

  “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增加消费量)5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100万千瓦时或年用天然气1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核。对未进行节能审核或未能通过节能核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项目未达节能指标不予验收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节能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办理申报、备案、核准、批复立项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将项目节能措施完成情况作为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验收程序。凡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记者看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节能评估内容主要涉及:确定项目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是否合理,项目能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内(际)先进水平,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标准等,对节能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新政对企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十五”期间,成都单位GDP能耗共计下降22%;“十一五”期间,该市单位GDP还要下降20%。这项硬性指标对能耗水平不算高的成都是个不小的压力。

  市能源办工程师程文俊透露,《暂行办法》有望在明年初出台。

  《暂行办法》出台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多出一道审批程序。因此,在项目设计上必须要有专门的节能篇章,同时增加节能评估环节。

  这项政策对投资会不会产生影响?程文俊认为,这项政策对企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增加节能设计投入其实不大,而如果不进行节能设计,项目建好后达不到节能要求,改造或重建投入肯定大得多。

  业内人士指出,成都这一办法是政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手段推进节能的创新之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据透露,该市的招商政策、产业政策也将会作相应修改。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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