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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交易 买只股票买亏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5: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11月15日,成都市一位姓许的投资者向记者大倒苦水,自己在11月10日(周五)和11月13日(周一)都没有进行股票委托交易,奇怪的事发生了,至13日上午,自己交割单上却有了一笔成交记录,并产生了股票账面浮亏——

  

隔夜交易买只股票买亏了

  事件:隔夜交易亏了

  当天下午,记者赶到川财证券某营业部见到了许先生。从许先生提供的相关交割单和对账单来看,11月13日上午10时39分成交了安泰集团(600408)8300股股票,每股成交价格为3.93元,委托序号为3,11月10日则没有委托记录。许先生对此非常困惑。他认为,自己有可能把11月11日(周六)当成了周五,进行了委托交易,但根据证券交易细则相关规定,当日该委托单没有成交就是废单,为什么到了13日,此委托单还能有效成交了呢?

  11月14日,许先生去该营业部讨说法,但该营业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许先生,他使用了隔夜委托交易,该营业部对此不负担责任。许先生气愤地表示,自己在打电话进行委托时,委托电话提示音并没有告诉他这是隔夜委托交易,他也不知道川财证券已经开通隔夜委托交易。昨日他称,从13日至17日期间,安泰集团股票最低跌至每股3.68元,由此许先生该股票的账面浮亏最多达2075元。

  交涉:营业部少收一半交易费

  对此,该营业部唐经理解释说,该营业部去年就开通了隔夜委托交易服务,当时公示了一个月时间。许先生在非交易时间进行了错误的委托,该营业部对此不承担责任。许先生则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股票出错,营业部多少要承担一些责任和相关赔偿。

  双方经多次交涉,最后唐经理称,许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本着力求对客户负责的态度,该营业部对许先生上述这笔交易所产生的交易费打个对折。并称公司还会将许先生的意见反馈给相关的证券软件开发商,看是否能将隔夜委托交易提示音与正常交易时间提示音区别开,并贴出相应公告提醒其他投资者注意不要犯这样的错误。

  本报记者 胡希 摄影 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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