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狼狗招摇解放碑派出所里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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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建)牵条身高超过80厘米的大狼狗在解放碑广场散步,不仅吓着了不少过往市民,狗主人一家4口还对前来阻拦的巡警推搡,双方僵持20多分钟。18日晚,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熙来攘往的解放碑。 18日晚8时许,解放碑广场人山人海,一对5旬夫妻和女儿女婿牵着一只身高超过80厘米的大狼狗在广场上“散步”,周围市民纷纷躲闪避让。接到群众反映后,巡警三大队民
据巡警介绍,根据《重庆市预防控制狂犬病办法》规定,如果犬主人带犬进入公共场所,不改正自己的行为,将被处以每只犬50至200元罚款;拒不改正又不愿意接受罚款的,犬只将被公安机关扣留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