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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上抛石砸抢高速路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全国首例高速路抛石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两犯被处死刑

  为快速致富,荣昌农民蔡明君、王良海心生邪念:从高速公路天桥上抛掷巨石,砸中过往车辆后实施抢劫。记者昨日获悉,震惊成渝两地的全国首例高速路抛石抢劫杀人案已一审宣判,重庆市五中院以抢劫罪判处二人死刑,并各处没收财产6000元,对蔡明君犯罪所得赃款890元、王良海犯罪所得赃款640元退还给被害人,不足部分予以继续追缴,对二人的
作案工具踏板摩托车一辆予以没收。

  飞石砸车房产老板毙命

  今年3月29日晚10时30分,永川市某房地产公司老总李某与随行人员包某,驾驶渝C-245**桑塔纳2000型轿车由成都开往重庆永川。当车行至成渝高速公路96公里处时,天上忽然掉下一块30多斤重的大石头,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汽车挡风玻璃上,驾驶汽车的李总当场被砸死,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包某吓得一阵惊叫。在连撞护栏150多米后,失控的汽车最终停了下来。

  包某挣扎着从撞毁的汽车中爬了出来,他正准备打电话求助时,突然腿部被硬物打中。包某忍痛转身一看,两名陌生男子挥舞着铁棒凶神恶煞往他身上打来,挨过两棒后,包忍痛不顾一切向前逃命,跑出几百米后摆脱了两名男子的追杀。包某惊魂未定,躲在减速道附近报警等待救援。

  全国首例民警全力介入

  接到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西段管

  理处紧急报案后,荣昌县公安局领导迅速带领技侦人员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及询问包某,民警发现,案犯利用天桥抛石砸车然后进行抢劫,抢走死者现金1500余元及价值7000余元的商务手机一部,手法相当罕见且十分残忍。受害人李某头部受到巨大撞击,引发颅内出血当场死亡,包某受到抢匪棒击,腿部、腰部多处受伤。

  荣昌警方迅速成立“3·29高速路抛石杀人”专案组,会同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一起设卡拦截嫌疑人,同时对境内所有天桥进行封闭检查,以确保过往车辆安全。经查证,这是国内高速公路首例恶性抛石抢劫杀人案,此前曾有类似报案多起。民警分析认为,案犯多次选择在该路段作案,熟悉现场环境,能自由进出高速路防护网并迅速逃离,应为本地人作案。

  2人落网18小时破奇案

  专案组派出大量便衣警察在荣昌街头巡逻。3月30日下午6时许,民警在荣昌县委礼堂附近发现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形迹可疑,其摩托车与作案摩托车相似。经核实后民警将其制服,在其身上搜出被抢手机一部,并在其摩托车上搜出2根铁棒。

  经查,被抓获的嫌疑人名叫蔡明君,今年20岁,荣昌县昌元镇方家坝村1组人。经突审,蔡交代了犯罪同伙王良海(23岁,昌元镇许溪村7组人)。当日深夜,王良海在家中被民警缉捕归案。经审查,王良海和蔡明君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至此,成渝高速公路抛石抢劫杀人案告破。

  犯抢劫罪一审均判死刑

  据蔡明君交代,2006年2月,他邀约王良海在成渝高速路天桥上用石头砸小车进行抢劫,王表示同意。蔡随后准备了一辆摩托车和两根1尺来长的铁棒。3月17日23时许,二人在成渝高速公路96公里许溪路段天桥上,用石头将莫某从成都开往重庆方向的川AEC**7雅阁轿车引擎盖等处砸烂,后因车上下来的人多,二人抢劫未能得逞。次日凌晨0时30分许,二人又在该天桥上用石头将张某从成都开往重庆方向的渝BX3**7别克轿车车身砸坏,因高速公路巡逻车及时赶到,二人抢劫未能得逞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明君、王良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在高速公路上投掷石块砸过往车辆的暴力方法进行抢劫,并在抢劫中致一人死亡,抢得现金1600元和手机一部,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情节严重,应依法惩处,遂作出前述判决。 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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