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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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6:44 扬子晚报 | |||||||||
淮安19日电记者今天获悉,从本月起淮安市将逐步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 现在开始,有下列情况的该市车辆和驾驶人,都将进入“黑名单”之列: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告知记录的,连续两个周期未接受检验的,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且没有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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