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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能卖地下车库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7:37 长江商报

  人防办主张拥有地下车库所有权法院今日开庭审理

  本报讯 (记者 黄海斌) 买房前承诺的地下车库,开发商却卖给了别人。昨日记者获悉,洪山区卓刀泉南路南苑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为防止地下车库“挪为他用”,安排业主轮流值班把守大门,此举遭到车库买方洪山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抗议并起诉。此案将于今日下午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原告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称,2001年12月3日,他们与南苑花园小区开发商签订协议,由开发商承建洪山区人防地下室和地面指挥室,地点位于洪山区卓刀泉南路70号,产权归人防办所有。2004年5月12日,上述建筑交付人防办使用至今。

  据介绍,今年9月18日,人防办依据《人民防空法》关于人防设施平战结合、合理利用的规定,将上述人防地下室租赁给武汉市洪山区雅居坊布艺连锁店作布艺展示厅使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一份。9月20日,承租人向地下室运送装修材料,到晚上8点钟左右,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在小区门口被南苑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人员阻拦。人防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协调时,南苑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当场递交公函一份,提出地下室权属存在争议,要求他们停止装修。

  但次日上班,他们发现地下室自动门被铁锁锁住,门上悬挂有“地下车库属于全体业主,任何人不得侵犯”的横幅,致使他们单位工作人员及物资无法进出。单位负责人紧急约见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撤下横幅,并解除对地下室封锁,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在未得到南苑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响应的情况下,人防办于9月26日给南苑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出公函,再次要求其解除封锁。9月27日,南苑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回函仍然坚持地下室属全体业主的主张。10月14日,洪山区珞南街办事处组织双方召开协调会仍无结果。据了解,人防办已向法院请求责令小区业主委员会立即解除对地下室的封锁,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500元。

  据南苑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赵女士称,小区业主在购买房子时,开发商均承诺有地下车库,并且在《商品房购买合同》上也清楚注明属于公摊面积。业主委员会已经就此事开过会,并告知了所有业主,将积极应诉。

  另悉,此前,武昌玉兰苑小区业主曾讨回说法:一楼下面架空层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买卖。

  ■同步新闻

  不满物业服务500余业主选新“管家”

  本报讯 (记者 赵焱) 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相信这是很多小区住户都会碰到的一个问题。近日,武昌和盛世家小区500多户业主,就因为对原来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开始选聘新的“管家”。

  据和盛世家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李晓辉介绍,业主与物业管理方中经物业公司曾因小区会所权属问题及物业费账目公开问题起过纠纷。今年6月,和盛世家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武昌区房产局备案后正式成立,按捺不住的业主们开始准备通过向外邀标的方式选出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在武汉市房产局、武昌区房产局的支持下,我们小区采用了邀标的方式。通过业主推荐、物业公司自荐的方式定下了中南电力、海南大祥、武汉博生、武汉奥星源四家物业公司参与竞标。”李晓辉说,这几家企业都向业主作出了服务目标、人员配置、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承诺。根据程序,新物业的确认最早要在本月底定下来,只有得到全体业主三分之二投票认可的物业公司才能中标。

  “业主委员会也向小区目前的中经物业公司送去了投标的邀请函。但他们没有回应,应该说是自动出局。”对于这次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李晓辉并不认为是居民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小区的主人,我们是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是维护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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