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引入保险机制 严禁强制学生订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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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8:37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韩萍 青海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的意见》,及时在教育部门引入保险机制,加强教育行业风险管理。 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保险工作,不得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其销售保险产品,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其家长订立保险合同。要支持合法经营主体为学生和学校提供服务,认真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及其校园方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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