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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医生争斗谁是赢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8:52 法制早报

  2006年10月本报以《深圳两医生争斗背后》为题,对深圳市人民医院的医学博士和博导之间网上网下的论战进 行了报道,引起强烈反响。时至今日进展如何——

  本报记者(韦文洁)10月22日,对深圳市人民医院这个全市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1800多名员工来说, 这个周一与“以往”有些异样,办公室里少了一份昔日的平静。医院图书馆电脑情报检索室里满是搜索近日转载本报文章的医 生,谈论着本报一篇有关该院的文
章。

  “全国大部分网站都报道了,你知道不?”“很多报纸是全文转载了。”“网上评论如潮,可以说是铺天盖地了!”

  报纸、网络的快速传播,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使整个深圳市人民医院不仅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也在员工中间特 别是神经外科的医护人员心里掀起了巨大的冲击波。

  决定

  在医生们忐忑不安的等待中,这一天终于到来了。但让人惊讶的是,这个决定,并不是他们所期盼的结果。

  10月24日下午2:30分,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和纪检组长5位主要领导, 专程来到神经外科,召集该科全体人员开会。

  可让人意外的是,一开始就出现了长达15分钟的僵持,神经外科全体医护人员情绪激动,没有一个人进入领导所在 的医生交班会议室。原来在上午临近下班时大家已经知道,院领导下午要来宣布暂停陈建良和曾延华的医疗工作。医生们便用 这种方式,来表达对暂停曾延华医疗工作的抗议。

  此后,在业务副院长一再劝说下,大家才走进会议室和院领导见面。在凝重的气氛中,院领导宣布了暂时停止陈建良 和曾延华的医疗工作,并表示这是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曾延华医生当时就提出了质疑和抗议:“本人既没有违反国家法律、 卫生部法律法规和医院医疗规章制度,也没有医疗缺陷或医疗事故,停止本人的医疗工作是没有依据的。”

  随后,在院领导请大家发表意见时,神经外科的医生们一致反对停止曾延华的医疗工作。医生们认为:“我们的工作 面对的是患者的生命,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了,治病救人,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高死亡率、论文造假、违规医疗和乱收费 是我们不能接受的。舆论已经暴露出我们科里的不良现象,医院现在要借此良机纯洁医疗队伍,整顿歪风邪气。在此事的整个 过程中,曾延华医生敢说真话,社会已经给予了公正的评价,我们不能做违背良心的事。”

  抗争

  让院领导们出乎意外的是,这一决定不仅当场遭到了神经外科全体医生的抵制和反对,而且让他们迅速团结一致,签 署了一份人人参与的“驱陈宣言”。

  就在院领导宣布决定的第二天,10月25日上午9时,神经外科医生集体面交给医院业务院长和党委书记一封全体 签名信。

  尊敬的院长、书记及院领导:

  自从陈建良担任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和科室临时负责人以来,神经外科医疗投诉和医疗事故接连出现。该 同志总是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无故制造事端、制造混乱、浑水摸鱼,此人的人品、职业道德(医德)、医疗技术水平、科室 管理水平不能服众,科室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了科室的正常工作,并直接导致我院神经外科在深圳市同类行业的主导地位受 到严重影响。为了神经外科的声誉、和谐、安定、健康发展,我们强烈要求院长、书记及院领导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规定和 我院院规对陈建良进行处理,取消其科室临时负责人并撤销其神经外科副主任等行政职务,调离神经外科,尽快还给神经外科 一片净土,以示正气。为盼!

  恳切期盼神经外科尽早恢复和谐安定、团结、健康发展的神经外科医生们。除陈建良,曾延华,吴耀晨(原科主任, 现已退休),陈叙东(现在欧洲高访学者)外,13名医生全部签名。

  谈到科里为何要发起的这场“驱陈运动”,神经外科的医生干胜认为:“这是一个涉及到在人脑袋里开刀的科室,工 作直接与患者的生命攸关,我们必须要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这也是医生为患者提供服务的一个基本条件。

  要求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神经外科全体医生发起“驱陈宣言”时,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曾延华又再一次上书,分别向深 圳市人大、纪委、卫生局及人民医院提交了《关于要求重新认真审理对曾延华反映问题的答复》的报告。

  报告认为,“深圳市人民医院(2006)94号文件《关于曾延华同志反映陈建良有关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未对我反映的四大问题进行仔细的调查,结论存在诸多问题。”

  曾延华在报告中详细列举出了存在的问题:

  1,医院在评述中避开了动脉瘤7例死亡6例是否高死亡率问题,而笼统评述为无医疗事故,是概念不清。

  2,学术造假的评述上,医院连近在我科的该文的第二至第六作者都未调查,也没有显示该文发表前我院科研科认定 的材料,更没有要求陈建良出示163例的原始资料,近乎没有进行调查。

  3,乱收费上,未确定凡是在2005年3月18日卫生部明令停止血疗疗法后均属于违法违规收费,也未确定违反 卫生部卫办发2004-130号文件关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八不准”的第二条规定:“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 务部门同意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在此其间,陈在血液疗法中乱收费导致其效 益工资明显高于科室其他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

  4,对于陈建良医生在医疗工作中违反医疗常规导致恶性医疗后果未进行调查和核实。

  5,在陈建良已经导致了一级医疗缺陷后,未按照(深圳市人民医院医疗缺陷防范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反而提升为科室代理主任。

  曾延华认为,深圳市卫生局2006年9月12日的《关于曾延华同志反映陈建良有关问题信访案的处理意见》是依 照深圳市人民医院(2006)94号文件作出的,而深圳市人民医院未对事实进行仔细甄别和调查,导致所下结论问题诸多 。而该《答复》导致他在与陈建良名誉侵权一案中败诉。为此他要求深圳市人民医院对上述问题重新进行调查,作出一个经得 起检验切合事实的答复。

  赢家?

  从一审来看,陈建良无疑是赢家。但目前对他而言,在院里和科里,他不仅不是赢家,甚至难有立足之地。

  10月27日,深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找陈谈话,他表示要辞职离开神经外科,医院就此向卫生局主要领导进行了 汇报。10月29日,陈建良又再次致电院党委书记,请求先辞去神经外科代理负责人。

  10月30日,星期一,在得知陈建良周五和周日的不同决定后,神经外科一片哗然,请求医院和卫生局,尊重全科 医师的要求和意见,尽早落实他们的“驱陈宣言”。

  11月8日,深圳市卫生局党委办公室周科长和翁主任找曾延华谈话,要求曾积极主动,提供反映问题的材料和依据 。

  面对这一切看似有利的发展形势,曾延华却一点也不乐观:“想当初,深圳市人民医院在已经知道了陈的问题后,依 然还以文件方式对他进行维护。而市卫生局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居然发出指示:‘批评教育曾延华,今后要加强防范和采取 保护措施,严防自曝行业内的这些情况再次发生。’”

  目前虽然拥有了作为赢家必不可缺的天时与人和,但想到医院里曾经发生过的这些事,对谁会成为这场争斗最后的赢 家,曾延华脸上不经意间会流露出一种沮丧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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