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游民假冒县委书记签名安排33人进机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8:58 法制早报 | |||||||||
假签名案拷问领导“绝对权力” 10月25日,山东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案件: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名,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经查证,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时国祺,雇用他人仿冒县委书记的签名,不仅把自己和妻子“安排”进了审计局和劳动局,还收取他人钱财将多人安排至党政机关。
“假签名”浮出水面 11月1日中午,山东省齐河县,刘敬(化名)蹲在县公安局门口,等待退钱。 此前,刘敬当村支书的父亲,东拼西凑了7万元钱,托人找到了“在政府有门路”的县劳动局监管科科长张宪青,凭借一份带有县委书记签名的批示,将儿子送入县计生局工作。 10月26日,刘敬入职的第四天,收到了“退人退钱”的通知。 问题出在这张帮他当上公务员的批条上,上面的签名是假的。与此同时,关于张宪青假冒县委书记签名安排数十人进政府机关的传言,也迅速传遍了齐河。 实际上,早在10月16日,齐河县公安局便立案调查“假签名”一案。 11月14日,县长刘建国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现查证共有33人持假签名进入该县党政机关,目前,这些人员已全部被清退;另一方面,假冒签名的也并非是张宪青本人,一条假冒县委书记签名并贩卖牟利的链条也浮出水面。 “签字不像领导本人的” 10月中旬,县委书记李凤臣到政府办公室时,无意中发现有一个工作人员很面生,就找到办公室主任询问,一查 “竟是他自己签字安排进来的”,当即要求公安部门调查此事。 11月3日下午,齐河公安局主管行政的副局长陈文春表示:人事局工作人员在整理档案资料时发现,“有些安排人的签字,不像是领导本人的签字”。 “有人举报说进政府工作还需要向县委书记交钱。”李凤臣说他从来没收过钱,便到人事局调查,发现很多人事安排的签名并不是自己的笔迹,这种情况下,便要求公安部门破案。 齐河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文春介绍,他们接报后迅速立案侦查,10月25日逮捕了几个主要犯罪嫌疑人。他说,假签字进人都发生在今年,“这个时候,凭借假签字上班最长的,已经有几个月了。” “造假者是个无业游民” 陈文春介绍,主谋并非本地人,而是安家齐河的山东乐陵人时国祺。“他当过两年兵,回来以后就成了无业游民,经常在鲁北这一片地方晃悠,比较能吹牛。”陈文春说,这个假冒县委书记签名的主犯,“最高学历是小学二年级,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 根据齐河县公安局方面的说法,时国祺在齐河混社会的时候,一直在朋友圈里吹嘘,自己在县政府里很有关系,跟很多领导都认识。今年年初,有人跟他说:“你那么有能耐,把咱弄政府机关里去呗。” “时国祺当时就答应了下来,后来真的把事情办成了。”陈文春介绍的情况是,时国祺找到当地福利院一个写字很好的偏瘫老头,把事先打印好的“工作申请”折成两半,让这个老头在下半部分的空白处写上“同意,李凤臣”的字样,然后盖上私刻的印章,就拿到人事局去办手续了。 据介绍,为第一个人办成后,时国祺共收了两万元钱。 陈文春说,以后找时帮忙的人,按照单位的好坏,每人收取3万到8万不等。而当地其他政府官员提供的说法是,收款最高数额达到了14万左右。 “得手以后,时国祺的业务逐渐扩大,又吸收了同乡王金雷作为帮手,协同诈骗。”陈文春说,其中,犯罪嫌疑人时国祺还将自己安排在了审计局,并将妻子安排到了劳动局。 “33人面临退人退钱” 已经清退的人员涉及劳动局、交通局、审计局、物价局、公安局等。有十几个人也曾经找过领导。县委书记、县长便亲自出面做工作,向他们说明这样进来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 “现在关键问题就是把善后工作做好,退钱退人。”11月14日,县长刘建国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现已经核实33 人,并且已经抓获时国祺、张宪青等主要嫌犯。 当地政府官员介绍,案发时凭假签字获得编制的人可分成3种情况,一是已经到单位上过几个月或者几天班,这种情况不多;第二种是,已经通过程序,但还没有入职的;还有就是案发以后才办成的,连名也没敢去单位报。 据齐河县有关部门统计,已经清退的人员,劳动局6人,交通局5人,档案局1人,其他涉及的还有审计局、环保局、物价局、公安局、计生局等。 11月14日晚,县委书记李凤臣介绍,将犯罪嫌疑人逮捕以后,就开始了清退赃款工作,并变卖了时国祺的房子、汽车,使每位受害人基本能拿到80%。 “只有签字是假的” 县委书记李凤臣说,齐河进人一直由他来负责签字,所以才假冒他的签名。按程序应当由行政一把手来签字,但是基层比较复杂 “只有那个签字是假的,后面人事局出具的接受介绍信之类的全部是真的,按照常规我们应该接收。”11月2日,齐河县劳动局工作人员说,“假同事”能进来,跟他们并没有太大关系。 11月5日,齐河县一位科级干部、某局局长介绍,按照“正常用人程序”,有领导人签字的申请条子,应该是转到人事局局长处,由局长签字,交由编制科办理相关编制问题,并由劳动保障处,办理医疗保险等手续,接下来,包括到财政局挂号,办理银行账户。 “有领导人的签名,又有印章,人事局工作人员当然以为是真的,就按正常程序办了。”陈文春坦然地说。 “这些年国家对政府机关人数控制很严,县一级编制也是由省人事部门调控,新增的编制非常少。”11月6日,德州市人事局原编制科主任刘忠军介绍,一般进人都要通过考试,不过基层执行的并不是那么严格,有的不通过考试,有县编制委员会主任签字,也可以进入政府机关。县编委主任通常由县长兼任。 “无论是政府行政部门,还是县委各个部门进人,都要由县(市)长签字,县(市)委书记没有这个权力。”刘忠军介绍,目前齐河县编委主任由县长刘建国兼任,各部门进人应由刘建国签字。 “只有我签字才能办” 11月14日,县委书记李凤臣说,齐河进人一直由他来负责签字,所以才假冒他的签名。李凤臣2003年就任县委书记。他说,按程序应由行政一把手来签字,但基层比较复杂,有的地方是由县长签字,有的是由县委书记签字。后者并无不妥,“因为是党委负责制”。 “这个案子暴露了我们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11月14日,县委书记李凤臣在电话中表示,以后要严格人事管理程序,并召开常委会责成人事局做出检查,在人事监管中负有责任的党政领导责任人均要给予相应处分。 县长刘建国也表示,此案是个严重的教训,同时也是个意外事件。 陈创东(北京律师):一把手要管好“一枝笔” 涉案人员为何能绕过法定程序,先是瞒天过海,然后身居公职继续滥竽充数,而不为其直接领导和人事部门所察觉?这很大程度上归咎于齐河县的“一把手”及“一枝笔”制度。有人批评:为何本是县长签名才有效,而实际上让位于书记?其实这并不是问题的核心,当地人事管理的真正病灶在于不受制约的“一枝笔”制度,因为即使是县长的“一枝笔”掌握着拔擢大权,不法者同样可以转而仿冒其签名。 在齐河事件的起因中,谁是“一把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传统上的“一枝笔”所固有的制度性缺陷。一言既出,“ 落笔”千钧,应有的法律程序和监督制约极易化为泡沫甚至无形,几乎所有的公共管理失败教训都与“一把手”手中的“一枝笔”有关。而“齐河事件”的主谋时某正是看中了“一枝笔”的巨大魔力和明显漏洞,才成功地将齐河县的主政者们“涮了一把”。 在人事、财务、公共决策等诸多领域,“一枝笔”现象已成行政权力过度集中的突出表现。“一枝笔”虽然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但也因此催生了决策失误、浪费公帑、个人专权乃至贪污腐败,也让齐河县委书记这样的失察者陷入难言的被动,其教训不可谓不深。 赵志疆(河南职员):假签名背后是真特权 伴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逢进必考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制度,然而县委书记李凤臣却说,齐河进人一直由他负责签字,所以才出现了假冒他签名的事情。看得出来,假签名呼风唤雨则是因为真签名神通广大,两者相辅相成。时国祺身陷囹圄是因为其使用了假签名,但如果他拿到的是真签名,结果又将会怎样?当手中的权力得不到任何约束之时,领导者走向何方也许仅仅只是一念之差。时国祺仅凭一个假签名就可以耀武扬威地攫取钱财,而县委书记如果想要签下一个真签名又是何等的轻而易举?假签名长达几个月才被发现,倘若换成真签名,其中掩藏的问题谁又能发现得了呢? 比时国祺假冒签名更可怕的是,领导签名包打天下的混乱管理秩序。如果将假签名比喻为那只虚张声势的狐狸,真签名恰恰就是真实存在的老虎。只要老虎还在,它的身边似乎就不会缺少狐假虎威的狐狸。签名不过是领导绝对权威的一种体现方式,而领导的绝对权威显然不是只有依靠签名才能体现。 周稀银(学者):权利包干催生媚权李鬼 一边是仅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一边是本应毫不含糊的多层关卡;一边是雇人仿冒的县委书记签名,一边是只要打个电话就能立马现出原形,如此低水平的久骗得手,这样低层次的受骗多次,的确耐人寻味。 “李逵”迷权催生“李鬼”媚权。正是书记同志的“权利包干”,才为骗子得手提供了条件;正是缺乏集体决定、阳光操作,才使得各路关卡不敢怀疑仿冒签名半分;正是这种不是个别现象的所谓正常情况,也才让我们更感到忧心忡忡。“在人事监管中负有责任的党政领导责任人均要给予相应处分”,书记同志的这句话里包括自己吗?如果自己是例外,那谁又能保证在更多的领域不出现“李鬼”呢?而要让“李逵”尽快走出权力自迷,恐怕没有外部的坚强力量是不能“超越”的吧! 亦菲(学者):伪造的症结是“一霸手” 齐河县“伪造县委书记签名”闹剧的发生,是别有用心的人瞅准了当地权力高度集中的问题。权力高度集中的表现是什么?就是“一把手”成了“一霸手”,大小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只要“一把手”点头、签字,就是“最高指示”,不管是否经过组织讨论,不管是否经过严格审查,甚至不管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政策。事实证明,凡“一把手”变成“一霸手 ”的地方都很容易衍生出这样那样的腐败。据悉,齐河县时下正在清退那33名“非法”进入国家机关的人,清退的方法是“ 退钱退人”。该县县委书记说“每个受害人基本能拿到80%”。县委书记将利用假签名混入党政机关的人称为“受害人”,这更令人费解。根据相关法律,这种通过花钱购买所谓县委书记签名的“条子”的行为,本身已经违法。县委书记将这些涉嫌行贿的人称为“受害者”,足见他本身的糊涂。 随着民主法治的逐步完善,对权力进行制约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对权力进行制约是反腐保廉的关键性措施,也是民主政治的要义。然而,齐河县“伪造一把手签名”非法进入33人的丑剧提醒人们,对权力进行约束在一些地方基层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加强监督、依法治国的进程仍然任重道远。本报综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