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家庭成员驾车出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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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8:58 法制早报 | |||||||||
保险公司不能代位求偿 案例回放:今年5月,我投保车辆损失险15万元。前不久,儿子偷拿了我的车钥匙无照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 轿车完全报废。请问,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后,能向我儿子代位请求赔偿吗? 王先生
律师视点: 《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 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 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组成人 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组成人员对保险标的具有与被保险人共同的利益,一旦他们过失造成保险事 故,实际上是给他们自己的利益带来损失。本案中,你儿子显然不是故意造成保险事故,至于他偷开车,无驾驶执照驾车违法 ,并不影响保险人的赔偿,所以,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不能向你儿子代位请求赔偿。 北京泰明律师事务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