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旅游业拟出台经营指导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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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9:40 云南日报 | |||||||||
日前,我省为贯彻《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云南省旅行社门市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公告),首次联合旅游、工商、劳动、税务、政府法制等部门,对昆明、大理、丽江、版纳、德宏5个州市的旅游行业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交叉检查,目前检查全部结束。针对我省旅游业存在的一些痼疾,省旅游局表示除续用两公告重典外,我省还将提高旅行社准入门槛并出台行业经营指导价。9成受检社落实两公告
11月18日,省旅游局会同此次交叉检查的各检查组,就全部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据了解,此次共检查5地国际旅行社18家,国内旅行社169家,旅行社门市部19个,查阅旅行社从业人员档案6348卷。 据了解,此次受检旅行社中有近9成已落实了两公告要求,但还有一些顽疾问题也暴露无遗,小、散、弱、差的问题仍然突出。 续用重典新增两方 丽江、德宏、昆明等地旅游局在旅游工作中采取的一些先进管理措施,通过此次交叉检查得到认可。“以往存在于旅行社间的经营管理混乱,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稳定,以及一些经营上出现的恶性疾瘤如零负团费等现象,都能通过贯彻实施两个公告得到很好解决,同时昆明市旅游局将在旅行社的‘优生优育’方面进行有力的尝试,将提高旅行社的准入门槛。”昆明市旅游局副局长施丛峰就旅游业下一步的治理开出了结合自身的药方。 省旅游局徐光佑副局长表示,检查中出现的情况要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整改完毕,整改不力的企业要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在2006年度旅行社年检中作为一项新的内容进行考核,凡没有严格执行两个公告规定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另外,在加大贯彻实施两公告的力度的同时,省旅游局将把提高旅行社准入门槛及制定行业经营指导价格的工作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虞 南(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