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普查人员将接受消防培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2:16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廖晓生、记者刘娟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消防支队获悉,即日起至25日,南昌市将对参加普查整治人员 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据悉,此次培训采取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方法进行。南昌市消防支队负责培训省直、市直单位、部门、 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各公安消防大队人员;各县、区消防大队负责培训县、区政府各部门、各重点单位负责人和乡 镇、街办人员和派出所民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