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药械突发性事件分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2:16 江南都市报

  南昌出台相关应急预案瞒报、迟报要担责

  本报讯记者徐明报道:今后,如果南昌发生像“欣弗事件”之类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将可依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启 动相应药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昨日,记者从省食药监部门获悉,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 良事件带来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南昌市日前下发《南昌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预案》(以 下简称预案),预案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四级。

  根据预案,药械突发事件发生后,省、市、县(区)根据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并作出应急响应。

  此外,南昌市规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戒毒机构发现药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个人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可直接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中心报告。

  南昌市有关部门将对事件预防、报告、评价、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的失职等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 任人的责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