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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公益经费 要接受村民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2:55 法制晚报

  村内公益经费 要接受村民监督

  高碑店乡等28个乡镇和善各庄村等641个村榜上有名

  本报讯(记者 张晶)市政府下拨的8万至15万元不等的公益事业经费,将通过民主决策方式进行规划使用,并定期向村民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北京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名单公布,高碑店乡等28个乡镇和善各庄村等641个村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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