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打出事 涉嫌敲诈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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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3:59 法制晚报 | |||||||||
职业打假打出事 涉嫌敲诈被刑拘 消协:不允许打假拿钱 王海:从打假中获利不影响其公益性 本报讯 据《华商报》报道,连日来,来自天津的职业打假人林枫在西安打假受到各界关注。但日前警方接到举报,林枫曾借打假之名,敲诈一家医药超市4000元,林枫随后被
昨日记者获悉,林枫家人已赶往西安,目前还没有给林枫聘请律师。 按照我国有关法规,若敲诈罪名成立,林枫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西安市药监局稽查队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从来没聘请林枫为质量监督员。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强调:“欢迎打假,但借打假之名,通过不正当手段为自己谋财,这是坚决不允许的。” 昨晚记者连线著名打假人王海,他表示,打假不管是否获利,都不会影响其公益性。(景冀) 事件经过 11月13日林枫在西安开始进行为期半个月的打假行动。 当日,西安三家药店涉假被查。 11月13日西安一家企业举报林枫以保证不会被媒体曝 光为由,敲诈4000元。 11月17日警方介入调查。 11月18日多家遭林枫打假的大型商场举报:林枫曾以打假 的名义向他们索要钱财。林枫涉嫌敲诈被刑拘。 11月19日林枫家人飞赴西安,拟为林枫聘请律师;涉假 产品仍未定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