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长:因失职造成校园安全事故将严处校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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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6: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教育部部长周济今日表示,将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严格的校长负责制和各种岗位责任制。对经考核不胜任的校长职务要及时进行调整,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进行处理。 今天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部长周济在会议上指出,中小学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周济强调,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的思想水平决定了学校的管理水平,因此,抓学校安全关键是要靠校长。每位校长都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的建设,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强化内部管理,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并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周济指出,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预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要高度重视校长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校长的管理,切实做好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等工作。对经考核不胜任的校长职务要及时进行调整,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进行处理。(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