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新增建设用地 有偿使用费提高一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39 东南快报 |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作出重大调整。自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昨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拉开新一轮土地宏观调控序幕。文件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且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
文件规定,新增建设用地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要依法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明年起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市、县政府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 欣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