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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介所给下岗人员介绍工作可领补贴 帮一人就业最高补贴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41 东南快报

  职业介绍所每给一名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民工介绍工作,最高可获得200元的补贴。日前,《福州市城区职业介绍补贴办法》出台。根据办法,补贴从今年起执行,政策审批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该补贴办法仅适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4城区。

  给三类人找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只有正规职业介绍所才能享受补贴,而且是为特定人群免费介绍工作。特定人群指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求职登记的农村劳动者。

  最高补贴200元/人

  职业介绍机构介绍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就业,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签订半年(含半年)以上劳务协议的,按以下标准补贴:

  介绍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登记的农村劳动者就业,按每人50元的标准补贴;介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补贴;介绍持《再就业优惠证》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按每人150元的标准补贴。

  介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就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根据办法,补贴实行“按季申报,半年拨付”方式。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应在每季最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市或区财政部门在每年1月和7月将补贴直接划入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记者 艾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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