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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途卡换长途卡牟利 全椒三名“路耗子”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11月18日,全椒县法院审结一起贪污、诈骗案,三被告人获刑。

  被告人朱曦、鲁旭、李跃岗和罗肖(另案处理),于2005年1月初的一天在朱曦家中吃饭,席间朱曦提议用短途的安徽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卡倒换长途车辆通行卡的方式,搞点钱用。其他三人均表示同意并进行了分工:朱曦负责联系倒卡车辆、收钱;鲁旭负责领卡、送卡;李跃岗和罗肖负责操作卡、让倒卡车辆下道。倒卡所得除朱曦给联系人100元~200元
外(实际并无联系人,此款被朱曦、鲁旭所得),剩下的部分由朱曦和鲁旭与李跃岗和罗肖平分。2005年1月9日至2月4日间,被告人朱曦、鲁旭驾驶自己的小型货车,先后从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全椒管理处吴庄入口领取车辆通行卡13张、从合肥管理处肥东入口领取通行卡1张,交给李跃岗或罗肖倒换成短途大货卡。被告人朱曦、鲁旭用倒换过的短途大货卡到大墅服务区联系,将14辆实际从界首、三角元等入口上道的大货车的通行卡,倒换成从吴庄、肥东入口上道的通行卡,并让该车从404班班长李跃岗、收费员罗肖值班的全椒道口下道。14辆大货车应收通行费为29080元,实收1945元,三被告人伙同罗肖及他人(车主或驾驶员)侵吞公款共计27135元,其中朱曦和鲁旭共分得9300元,李跃岗分得3075元,余款被其他人所得。

  2005年1月12日至31日间,被告人朱曦、鲁旭从安徽省高速公路全椒管理处吴庄入口领取5张通行卡、从大墅入口领取2张通行卡,先后7次让实际从阜阳界首、三角元入口上道的7辆长途货车,用被告人提供的短途通行卡,直接从全椒管理处全椒道口下道。7辆大货车应收通行费为10930元,实收585元,两被告人伙同他人骗取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10345元,其中两被告人得赃款6500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朱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鲁旭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李跃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全正言 本报记者 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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