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蚌埠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1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经蚌埠市政府批准,从本月起,该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市本级由370元/月调整为4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资由4元/小时调整到5元/小时;三县最低工资标准由310元/月调整为3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资由3.4元/小时调整到4.2元/小时。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市本级由222元/人·月调整为276元/人·月,门诊医疗补助金15元/人·月标准不变,合计发放291元/人·月;三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234元/人·月,门诊医疗补助金15元/人·月,合计发放249元/人·月。

  (金在新 本报记者 李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