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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负责人培训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1月20日讯为规范民间组织的行为,提高其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近日,济宁市民政局发出通知,确定在全市民间组织中试行社会团体秘书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培训上岗制度。

  据悉,为增强民间组织负责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更好地服务民间组织,济宁市近日试行了民间组织负责人培训上岗制度,通过举办民间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专业
院校受训等方式,对民间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受训人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发给其《济宁市社会团体秘书长岗位培训证书》或《济宁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岗位培训证书》。社团秘书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年度培训情况和工作状况一并纳入社团年检内容。


记者 郭丽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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