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提高一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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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2:28 重庆晨报 | |||||||||
房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最高涨60%,调整后使用费仍低于出让纯收益 本报北京21日消息明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作出重大调整,
使用费仍低于出让纯收益 明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同时,根据各地行政区划变动情况,相应细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 按2005年的数据估算,标准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达到429亿元,但仍低于763亿元的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从具体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变化看: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中间的八等地区,将从21元/平方米调整为42元/平方米;最低的十五等地区,将从5元/平方米调整为10元/平方米。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体制。同时,地方分成的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直接抑制用地扩张冲动 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一倍,将直接抑制工业房地产等扩张用地冲动。 现行征收标准,是1999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根据当时全国城镇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各地人均耕地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从2005年的实际收缴情况看,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到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的1/3。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无法有效遏制各地用地扩张。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不仅面向依法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而且还面向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这样一来,地方政府不仅要对依法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负责,还要对当地实际新增的建设用地负责。 房产用地价格将基本持平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透露,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1倍,征地补偿安置费也将提高1倍,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2倍,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也将有所提高。根据测算,地价总水平将增长1/3到1/2。但不同用途地价受影响不尽相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工业实际用地的出让价格将提高40%到60%。据竞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