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一体化马尾率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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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2:30 海峡都市报 | |||||||||
N见习记者 吕洲科 通讯员 任苏闽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明年1月1日起,马尾区(不含琅岐)率先在我省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即将农村低保提高至与城镇低保同一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45元;城乡低保一体化后的发放标准:单人户245元/月,计生户每人235元/月,多人户每人225元/月,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拨付。这是目前全省最高的农村低保标准。
据介绍,低保金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每月由各街镇民政办如数定期存入每个低保户的银行账户,这就避免了低保金被截留和挪用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