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状告狱警酒友获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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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3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康少见)与同事和业务伙伴吃完晚饭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一名狱警醉酒冻死路旁。认为4名喝酒同事没有尽到照看义务,死者家属将4名狱警和另外3名业务伙伴告上法庭,索赔近40万元(本报10月20日曾报道此事)。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判决被告没有过错,鉴于被告的意愿,判决7被告补偿原告6万元。 法院认为,死者王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饮酒和酒后行为负责。同时
同时,鉴于原告确因此有损失,同时被告愿意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法院判定7名被告总共支付原告6万元经济补偿金。接到判决书后,死者的妻子孙女士称,她将提出上诉。 记者:康少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