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遛狗不清粪便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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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3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 通讯员穆超)昨天上午,曹大姐帮邻居遛狗,因为没有及时清理狗粪,她被城管罚款50元。 昨天上午,家住崇文区光明中街的曹大姐替邻居遛狗。没想到小狗把粪便排到了人行道上,曹大姐没有打扫就离开了。这一幕恰好被崇文城管大队的执法人员用摄像机记录下来,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请她清除小狗粪便。
“我这是替别人遛狗,敢情这狗粪便也得我来清理啊。”曹大姐很不理解执法人员的要求。城管向曹大姐解释,由于小狗当时是在她本人的控制下,出现不当后果时也应由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来,曹大姐缴纳了50元罚款。 记者:周逸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