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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翻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57 重庆晚报

  明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

  据悉,因各地每年都会要编制住宅建设发展规划,而属于规划内的建设用地不属于
“新增”。那些规划外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才需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通知》明确规定,各城市政府要按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核算应当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而不是用地单位,调整的是各级政府之间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因此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原则上只会减少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不会增加用地成本,也不会对地方房价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体制。地方分成的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中央分成部分,按照基本农田面积和国家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地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透露,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1倍,征地补偿安置费也将提高1倍,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2倍,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也将有所提高。根据测算,地价总水平将增长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但不同用途地价受影响不尽相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工业实际用地的出让价格将提高40%到60%。据北京晨报、竞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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