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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中圈套 报警“无门”跳楼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千厮门派出所一民警在该案中因徇私枉法被判刑

  在赌博时被人出“老千”,3小时内欠下了17万元债务,而在被债主非法拘禁过程中,来渝工作的上海人陈某曾到派出所报警,但巧的是,接警的民警张某是其中一债主的舅舅,为此,张某屡次不予受理;最终,陈某因不堪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而跳楼自杀。昨日,重庆渝中区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原千厮门派出所民警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小伙输了17万

  去年9月21日,在渝中区某小区开茶馆的聂世琼(已判刑)伙同刘正财(已判刑)、余志江、沈成林等人,将常来此打牌的陈某(25岁,上海人,重庆某服饰公司员工)骗至渝中区某宾馆“诈金花”。这几人使用了一种可以透视的“作弊牌”,并事先在屋顶安装摄像头,由一人在隔壁房间的电视机前监视陈某每把牌的大小,然后通过麦克风和微型耳机通知打牌的同伙。

  很快,陈某输光了身上的6000多元现金,但旁边马上有人借钱给他。短短三四个小时,陈便输掉了17万元。

  报警无人立案

  见陈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聂世琼便将其扭送到附近的千厮门派出所,而当日的值班民警正是聂的舅舅张某。聂称,陈欠了自己17万元不还,希望警方能强制执行。后来,在张某的“调解”下,陈写下了3张总额为17万元的欠条,答应尽快将钱还清。

  随后,陈某返回派出所找到民警张某报案,称自己是被骗输钱,希望得到民警的帮助,对此,张以“这是经济类案子”为由,拒绝立案。

  不堪重压跳楼

  同年9月22日零时至25日下午3时许,刘、聂等人多次找到陈某索债未果,便先后将其带到渝中区两家酒店内拘禁起来,还胁迫陈不断给其家人、同事打电话筹款,刘、聂二人甚至拿着陈的驾驶证到他的公司要求同事筹款。陈的同事多次对聂、刘表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先放人再慢慢筹钱,或者先还一部分就放人,但都被拒绝了。

  其间,陈的同事再次找到千厮门派出所报警,称“陈某失踪”,但被民警张某告知,“没过48小时,不予受理!”9月25日下午4时许,聂世琼、刘正财带着陈来到其公司所在的18楼一房间逼债时,陈终因压力过大跳楼身亡。9月28日,刘、聂两人向警方投案。

  民警徇私枉法

  今年1月,张某因此事被渝中区公安分局行政记大过。庭审中,张某的代理律师认为,赌博欠债一事属于民间事务,公安机关无权处理,而从21日接警到25日命案发生,该民警并非每天当班,不知聂某将受害人非法拘禁,张与陈的死无直接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违反了《警察法》和相关工作规范,身为具有查禁犯罪活动的公安民警,在履行法定职责义务中,碍于亲戚关系,对因“债务”引起的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故意包庇,致使其犯罪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查处,间接导致了被害人跳楼自杀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鉴于导致被害人的死亡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且张某认罪态度较好,遂从轻作出判决。 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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