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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收费金牛区定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古宁实习记者陶玲)昨日,记者从金牛区物价局获悉,为了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金牛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金牛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明确规定了金牛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必须到区物价局备案,必须明码实价。

  文件规定,民办幼儿园的学费(托儿费)、住宿费(卧具费)和代管费应该按月收取,收费标准由办园方根据成本自行确定但需报金牛区物价局备案并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
公示于众。不得高备案低收费,更不得低备案高收费。针对很多中途退园而产生退费纠纷的市民,该文件同时提出各民办幼儿园应在幼儿入园前跟家长签订协议进行约定。遇到不合理的收费情况,家长可以拨打投诉电话12358或向相关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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