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成都要求楼盘须明码标价 违规房地产开发商将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5:04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成都11月20日电(记者 侯大伟)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以“商品房成本与售价是商业秘密”为由而拒绝为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成都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于20日展开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将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查处。

  据成都市物价局副局长石高原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将明码标价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则明确房
地产经营者应在交易场所标明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情况。他说,商品房价格绝不是商业秘密,明码标价是一项法律制度,是价格管理的一项行政性强制措施,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