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营口一液化气站“民告官”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08 北方晨报

  新闻闪回:今年5月7日,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执法人员到营口市路南液化气站检查过程中,发现院内有四只未经检验的液化气钢瓶。质监局以液化气站充装未经过检验的钢瓶为由,对该液化气站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该液化气站站长战素丽不服处罚将质监局告上法庭。7月25日,营口站前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行政处罚。战素丽不服判决,提请上诉。

  本报营口消息(特派营口记者刘家伟)日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了液化气站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起被告案以胜诉告终。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液化气站充装了未经检验的液化气钢瓶,并且质监局曾对液化气站作出罚款的处罚,责令其予以改正或消除事故隐患。而液化气站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未充装未经检验的液化气钢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