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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的成功实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44 北京日报

  2004年7月,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重大决策,依据“养山就业、规范补偿、以工代补、建管结合”的方针,对山区集体所有生态林实行建设和管理。两年多来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全面实施,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构想。这一实践对全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深刻启示。

  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是市主要领导七进深山,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着力协调农民就业和生态保护之间关系所建立的长效机制。这一机制根据首都郊区的特点,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了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在城乡统筹、支农惠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以往,京郊山区关闭小煤窑和封山育林的难度比较大,主要问题就是产业需要转型替代,大量农村劳动力需要重新安置,而生态林补偿机制的实施,由政府花钱请农民看林子,把很多农民吸纳为生态林管护员,从而有效化解了山区农民就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使他们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得以实现就业增收、安居乐业。

  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是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的要求,着眼于可持续发展所建立的长效机制。北京的现代化起步在城区,最终实现在郊区。在北京城市空间布局中,山区被规划为绿色生态环境带,保护山林也就关乎城乡统筹,关乎首都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林补偿机制的成功实施,发挥了政策的导向作用,有效实现了山区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形成了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反哺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同时,创新了农村事务的管理方式,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管理,有助于实现城乡良性互动、统筹协调发展。

  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是以人为本,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所建立的长效机制。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但改变了以往对生态林重建设轻管理的状况,促进了生态建设、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并且实现了山区农民由“靠山吃山”到“养山就业”的重大转变,使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这一机制的实施,也把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带到了山区,推动了农民思想观念的进步,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农民整体素质,培育造就了有文化、懂技术、讲科学的新型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和可靠保障。

  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是体现人民事情人民办,让农民有充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与到首都生态环境建设和管理中来所建立的长效机制。能否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积极性,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在这一机制的实施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致力于加强公共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尤为注重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的意识。生态林管护队伍既精心管护好生态林,也在环境卫生整治、治安巡逻等公益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社会风气也为之一变。更可贵的是,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大大提高了山区农民遵纪守法和民主监督意识,村民之间形成了共创幸福生活的和谐氛围。

  两年多的事实表明,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既是一项生态工程,更是一项惠民工程,取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这一成功实践启示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好发展什么、怎么发展的问题,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我们就能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J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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