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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考移民案一审 16名家长31万“打水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5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 江西省永新县16名家长花了31万元,想让子女“移民”到云南参加高考,结果却因代理人违约而落空。于是这16名家长向法院状告代理人,要求其退回代理费。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原、被告之间的委托代理行为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段明龙等16人是2003年和2004年度参加全国高考考生的家长。正在他们急着让子女
成为“高考移民”时,自称能将他们的子女“移民”到云南参加高考的康忠光出现了。由于轻信被告康某的承诺,段明龙等16人每人给了康某1.2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委托代理费,共计31.2万元。

  康某收取代理费后,未按约定办理原告子女移民云南参加高考的相关手续,导致原告的子女未能被高校录取,甚至部分考生未能参加当年的高考。16名家长遂提起诉讼,要求康忠光退回全部代理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高考移民委托代理行为规避国家政策,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高考秩序,也违背了民法通则的规定,原、被告之间的委托代理行为应认定无效。被告康忠光因该行为取得的代理费也应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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