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大饼遭遇爆炸 帅小伙被破相 店老板被判给伤者"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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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20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野郊到饭店就餐遭遇爆炸险情,导致不少食客受伤。11月20日记者获悉,因饭店方面忽视安全隐患,饭店老板被判承担给食客造成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去年2月19日17时20分,位于大东区小什字街的杨麻子大饼店突然发生爆炸。一声巨响过后,爆炸的气浪将多名正在用餐的客人掀翻在地。刘女士的儿子也倒在地上。经医院诊断,刘的儿子被确诊为鼻骨骨折、鼻部挫裂伤、右眼眉分裂伤,在医院住院治疗62天。
与饭店协商未达成一致,刘女士将其告上法庭。 经有关部门现场调查勘验分析,事故系饭店后厨液化气泄漏爆炸产生的冲击波造成的。由于后厨与前厅只隔一层厚玻璃,才导致被炸得粉碎的玻璃扎伤了就餐的顾客。法院认为,饭店老板虽然对伤者被炸伤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但因其经营的饭店存在安全隐患,才导致客人被炸伤致残,故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定饭店老板按职工工伤赔付标准赔付给伤者残疾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3万余元。 宣判后,刘女士和饭店老板均提起上诉。沈阳中法审理后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