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瓶口香糖撬开居民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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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26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一瓶可乐、一盒口香糖、一把小剪刀、一把普通的“十”字型钥匙及几把普通扁平钥匙,谁也想不到这些就是“登堂入室”的盗窃作案工具。日前,高淳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口香糖等开锁入室行窃的团伙盗窃案。 2006年6月11日凌晨,杜某及鲁某在宝塔路段因形迹可疑且不能说出自己的具体身份,被巡逻民警带往派出所讯问。在派出所两人主动交代了自己及同伙的盗窃事实,并协助警
经审讯,该五名作案人员均系贵州省人,除一名有打工意愿外,其余四人均以盗窃为生。他们已多次结伙在各地利用插片、口香糖开锁等技术入室盗窃流窜作案。其中,杜某还曾于2004年8月伙同他人到广东省梅州市入室行窃。该盗窃团伙今年五六月份来到高淳县,在夜间采取套锁、插片及口香糖开锁等技术多次入室盗窃。 据交待,他们每天固定于凌晨1点到3点,趁被害人熟睡之际开锁入室盗窃,并称之为“上班”。开锁成功进入房屋后,目标主要锁定在客厅的皮包、外衣等里面的钱物。每次作案前白天,他们会两两组成小组去“踩点”,选择好作案对象。下午4点钟左右,他们就去购买晚饭及作案工具,即大瓶可乐、口香糖等。用喝完的可乐瓶和口香糖再借助特制的钥匙开锁,只要门未反锁,一般情况下就可以打开。在此,法官提醒大家一定要记得将门反锁。 作者:高严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