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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购车不得高于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26 南京晨报

  本月11日开始,南京市一些打算买车的事业单位发现,他们不能再想买什么车就买什么车了,他们只能买比以往便宜5万的车子了。

  在南京城区启动公车改革后,南京出台配套新规对购车作了严格限制。最引人注目的是,非市局级事业单位,最高只能买20万以下的车子,而且局长也只能2个人配1辆车。

  市局级干部2人配一辆车

  此次车改引人关注的是,局级干部“专人专车”的现象被打破,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现任市局级领导干部每2人可配备1辆车,而离退休的局级干部每4 6人可配备1辆车。

  此外,市处级事业单位,现任领导干部每4人才可配备1辆车;其他离退休人员每20 30人可配备车辆1辆。单位编制人员20人以下的配备1辆车;20人以上的单位,每20 30人增配车辆1辆;如果确因工作性质、任务特殊需增加公务用车编制的,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廉政办共同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事业单位购车最高不得高于20万

  据了解,以往单位买车,上报到财政部门后,然后根据计划,领钱买车,只要不超过25万就行了。但是,这一情况在今后将得到控制。

  今后,事业单位购买新车或者更换车辆,配备、更新车辆,除了市局级事业单位继续参照宁委办发 2004 69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购置、更新的新车应是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国产小汽车,不准购买进口车”。其他事业单位配备、更新车辆的价格不得超过20万元,排气量不得超过2.0升。

  不仅如此,购买更换的车辆还要求选择国产车,并应优先考虑购置小排量、混合动力等经济型车辆,不得进行超标准装潢和改装。

  经批准配备、更新的车辆,各单位不得擅自追加经费提高车辆的档次和标准。

  3个政策堵死下面对策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记者了解到,新的规定将堵死一些增加车辆编制的企图。据了解,不论是上级调拨的车辆,还是接受外面捐赠车辆,以及通过法律程序获得的车辆,要求必须一律计入本单位车辆编制定额,减少经费,以防占据名额。

  如果车辆转卖、出租、外借,不在本单位使用了,但在办理产权变更之前,仍计入该单位车辆编制定额。

  此外,一套机构两个名称的单位,按一个单位配车,兼职领导干部纳入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配车。

  未经批准购车,不得上牌

  为了防止一些事业单位私下绕开“新规”悄悄购车、换车,新规规定,各单位要建立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对车辆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防止公车私用。

  单位如果要进行车辆的转卖、过户、报废,必须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归口管理。凡未经报告和批准、擅自购置和处理车辆的,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变更等手续。

  如果情节严重,除通报批评、收缴车辆外,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了降低公车消费,新规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试行公务用车改革。□相关新闻事业单位购车标准降低了5万

  据了解,早在2004年12月2日,南京就曾在出台的《南京市市级机关小汽车配备、更新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中对事业单位车辆的配备、更新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当初对于购置、更新的新车只是笼统地规定:应是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国产小汽车。此次新的政策出台后,记者发现,南京事业单位的购车费用已悄悄降低了5万元标准。

  此次新规出台后,记者经过比较发现,除市局级事业单位配备、更新车辆依旧执行2004年规定,可以配不超过25万的国产新车外,对其他事业单位纷纷调低了配车的档次:只能配不超过20万,且排气量不得超过2.0升的车子。这意味着,今后事业单位每配一辆车,国家财政将少掏5万元。

  对于购买公车的新规的出台,南京市纪委有关人士分析,与目前如火如荼的公车改革类似,此次新规出台的目的很明显,是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的费用。在城区一些机关单位没有进行公车改革前,新规的最后一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试行公务用车改革”,更是耐人寻味。这既是对公车改革的一个补充,也是对公车改革的一个支持。

  作者:戚在兵/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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