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挖断公路赔罚20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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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0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王娟赵秀娟)因为擅自挖掘、占用公路,致使公路中断,交通阻塞。日前,合肥市公路局依法对某工程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成其对损坏的路段进行修复,并缴纳20余万元罚款和赔偿费。 据了解,今年3月,某工程公司在没有办理任何涉路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挖掘、占用合肥市石长路与合宁铁路交叉处公路路面,致使公路中断,交通阻塞。辖区路政执
肥东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审查后,裁定合肥市公路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准予强制执行。近日,双方单位进行了庭外调解,该公司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损坏的路段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修复,并缴纳2万元行政罚款和18.8万元公路赔(补)偿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