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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网络惠及百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39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 巴茜)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随着城市合作医疗的成功启动,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职工6万余人陆续被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之内,这表明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络已全面撑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和谐鞍山的重点,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针对不同人群的
医疗保障需求,从各地实际出发,努力研究探索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相关政策。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合作医疗为补充,以社会医疗救助为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框架。200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去年开始,在全市农村逐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我市农村全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前一年实现覆盖全市农民的目标。去年6月,市政府投入2581.5万元,将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至50元。全市筹集合作医疗基金7230万元,参合农民达到144.6万人,以乡镇为单位的参合率达到100%。今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鞍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组织管理机构,保证农村合作医疗的规范运转。截至目前,我市共补偿参合农民29万余人次,补偿资金支出2401余万元。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以来,参合农民的医疗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有病放弃治疗的情况得到缓解。

  我市共有23万人享有低保待遇,自去年11月开始,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局积极配合,对低保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全市设立8家医疗单位为定点医院,患者凭低保证、身份证就诊,住院报销额为2000元,重大疾病报销为3000元。医院设立专门为低保救助患者提供的挂号、诊疗、报销一条龙服务,对低保人员的大型设备检查和手术费用给予优惠10%,今年以来,门诊接受低保患者201000人次,住院17000人次,支出救助费用286万元。

  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规范有序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立城市合作医疗制度。我市从今年9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率先实行城市合作医疗制度,未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困难职工成了这一全新医疗保障模式的服务对象。市卫生局、经委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鞍山市城市合作医疗实施细则(暂行)》,这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试点运行将覆盖6.6万困难企业职工。目前,9家企业5000名企业职工已领取了《医疗证》,成为首批受益者。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整体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骨架”已经撑开。在此基础上,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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