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连环杀人案宣判 4珠宝大盗两人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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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00 重庆时报 | |||||||||
昨日,轰动一时的川、渝两地多家珠宝店被人持枪抢劫,造成1死2伤,被抢财物价值人民币53万余元一案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抢匪罗东林、陈洪武被判处死刑,唐建兵被判处无期徒刑;销赃人蒋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法院同时判处4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2日下午6点,罗东林、陈洪武、唐建兵、蒋宁来
同年2月11日中午12点,罗东林、陈洪武和伍炳文(在逃)窜至成都新都区大丰镇农业银行踩点。 下午1点左右,李俊林、谭兴莉夫妇开车行至该镇三元大道“长城驾校”下车时,谭兴莉提着装有57000元现金的手提包走进驾校办公室。陈洪武持枪对谭兴莉进行威胁并抢走了手提包。罗东林后掏出火药枪向李俊林射击,李当即死亡。 此外,几人还在四川中江、成都龙泉镇抢劫金店。 2月21日下午6点,罗东林、陈洪武和唐建兵窜至中江县城“金尊珠宝城”。 罗东林假装买家,要了两枚钻戒戴在手指上看,接着掏出手枪逼退保安。这时,陈洪武手持双枪冲入,挟持两名女服务员。唐建兵又冲进来,手持榔头敲烂柜台玻璃,将珠宝席卷一空。据统计,3人抢走钻戒27枚,共价值111045元。 2月23日下午4时许,罗东林、陈洪武和唐建兵又窜至成都龙泉镇“金伯利钻石店”,持枪控制住3名店员后,将一柜台内价值达324650元的34枚钻戒、11条钯金项链和1个吊坠洗劫,随后乘出租车逃离现场。 法院另查明,2005年12月24日,罗东林、陈洪武在金堂淮口“南亚珠宝店”抢走价值4588元的金项链一条,造成1名群众轻伤。据《成都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