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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重拳砸向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0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20日讯(记者 赵静)今天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在近期重点检查违规赞助费、择校费、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等问题。

  据悉,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后,代收费(教材、教辅、课本等)、服务性收费等变换手法的收费纷纷出现。调整学校布局后,学生乘校车、中午吃饭等收费也缺少相应监管;部分学校依附名校办学乱收费更是让家长摸不着头脑。特别是有关单位借学校改制
高收费、借联合办学多收费、借办特长班乱收费,以及借义务教育阶段名优学校收择校费等行为引起了家长的不满。

  本次教育收费检查的重点包括: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重点检查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违反规定强制性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代办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以及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等问题;对高级中学,重点检查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等问题;对高等学校,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问题;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检查执行停止审批改制学校规定的情况,教育经费落实情况,是否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等行为,是否存在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以宣传推广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各种名义向中小学教材出版单位、发行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等。

  本次教育收费检查是我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七部门下发的通知进行的。检查范围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5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同时我省将对部分群众投诉比较多、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及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的中小学进行重点检查。我市教育收费检查自11月10日起至12月15日,11月20日至12月1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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