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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活跃的和谐细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33 中国环境报

  陈谦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发展目标,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保护环境,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

  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我们从每一个执政行为、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次思想教育做起,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把党中央提出的宏伟目标变成现实。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做法,给了我们有益的启迪。

  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正确决策。浦东新区政府在决策中,正确认识经济建设与保护环境的关系,牢固树立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观念,通过保护环境,消除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不利因素,使决策既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又有利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保障了经济与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各方积极参与。浦东新区的企业在生产中抛弃了单纯追求经济贡献的片面思想,承担和履行了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通过保护环境优化经济行为、规范社会行为,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中播下了人与自然和谐的种子,随着种子的生根发芽,这些祖国的未来必将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栋梁;通过组织和发动,社区积极开展环境建设,钢筋水泥的丛林被改造成现代桃源,市民走向绿色生活,创建绿色家庭,组成志愿者,践行环保,宣传环保,监督政府,监督企业,监督自身。

  家庭、社区、学校、企业,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和谐的细胞活跃起来,和谐社会才能健康地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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