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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布渔业发展规划 依法征收水生生物资源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33 中国环境报

  (记者刘晓星)

  本报讯农业部渔业局日前正式对外发布《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指出,我国在继续执行和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禁渔制度的同时,将逐步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依法收缴资源增殖保护费和资源赔偿费,专项用于资源增殖和生态
修复工作。

  按照《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快渔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促进水产养殖增长方式转变,继续巩固和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禁渔制度,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渔业建设。

  同时,全面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计划,实施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行动。科学划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渔业资源和湿地保护区,对重要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实行重点保护;实施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建立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驯养繁殖和增殖放流相结合的综合措施,扩大濒危物种种群,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实施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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