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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追回3万元血汗钱农民工付出巨额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37 石家庄日报

  5年追回3万元血汗钱

  农民工为讨薪付出巨额成本

  本报保定电(记者石英杰)11月14日下午,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68名涞水农民工终于拿到了3万元血汗钱。

  从2002年初开始,这些农民工为了讨回在北京务工期间被拖欠的工资,数十次奔波在用人单位、当地有关部门和法院之间。据统计,为了讨回这笔工钱,农民工代表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共付出综合成本近两万元。

  务工1个月讨薪达5年

  2001年10月11日,涞水县石亭镇的郭增光等68名农民,受包工头曲某雇用,到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村宏达纸库工地务工。该工程由原河北省定州市第十建筑公司承建,包工头曲某承包了其中的部分项目。当年11月5日,由于建筑方不提供安全帽,不按时发放生活费等原因,郭增光等农民工集体停工回家。然而,当他们要求结算工资时,却遭到了包工头曲某的拒绝。

  2002年至2005年期间,这68名农民工为了追讨欠款,先后找过包工头曲某二十多次,并选出代表到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部门投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工资拖欠问题始终没能得到解决。

  2005年底,郭增光等68名农民工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中心)的援助下,将包工头曲某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资33735元,补偿金、赔偿金84137.50元。大兴法院经过审理,缺席判决曲某给付欠款4.436万元。

  然而,包工头曲某迟迟不见踪影,68名农民工赢了官司仍拿不到钱,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此案涉及到农民工权益并具有群体性纠纷特点,大兴法院专门开通了农民工执行绿色通道,组织骨干力量加班查找被执行人曲某。最终,根据农民工们提供的线索,法院干警终于将曲某传唤到庭。

  曲某到庭后,并不否认自己欠农民工工资这一基本事实。但他一再强调,这68名农民工施工的质量存在问题,并由此给他造成了一定损失,所以他才会拒付工资。2006年11月14日下午,经过大兴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曲某一次性给付欠款共计3万元。

  成本有多少认真来算算

  为了讨回3万元工钱,这68名农民工竟付出了5年时光。在漫长的讨薪过程中,且不说农民工们经历了多少情感起伏,仅仅是为此必须支付的现金成本,就可能使很多人望而却步。

  农民工代表郭增光告诉记者,为了讨回被拖欠的工资,他共在北京与涞水县之间往返50余次,用去了120多天时间,支付诉讼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材料复印费、通讯费等4500余元,约造成误工损失6000元。

  除了农民工自己的付出,法律中心也为此案支付了相应成本。为帮助农民工讨回工钱,该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到大兴区劳动监察大队7次,到大兴区法院5次,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到大兴区工商局、丰台区工商局各1次,直接支付的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复印费等共1900余元,占用援助律师工作日30多个。若按照援助律师月工资4000元计算,其时间成本达6000余元。

  据统计,为了讨回这3万元血汗钱,郭增光等农民工与法律中心付出的综合成本共计19140元。而这个数字中,还不包括政府行为形成的成本。

  尽管已经拿回了被拖欠的大部分工钱,可面对如此艰辛的过程,如此之高的成本,农民工们还是笑不出来。郭增光坦率地说,如果他们不是一个团结的集体,如果没有法律中心的免费援助,也许他早就放弃了。

  法律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认为:较高的维权成本,不仅会使许多农民工知难而退,而且可能导致个别人采取过激手段。虽然这个案例得到了较好解决,但这种现象还是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只有通过立法简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广大农民工提供一个更为高效、简捷的渠道,才能节省当事人和全社会的成本,避免更多欠薪事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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