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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翻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据新华社电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同时继续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相关收入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
。首先,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不变,各等别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其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标准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此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其收入仍然全部用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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