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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评选十所示范高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2:51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刘延军)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启动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计划。为加快本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十一五”期间,市教委将在本市高职高专院校中遴选出10所市级示范校,并专门制定了《天津市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遴选标准》。

  据介绍,该《标准》规定了9项能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遴选标准,如专业设置应与相关行(企)业的现实需要和发展趋势相适应;开展2年制试点并实施学分制;能承
担非学历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任务;学生在校内参加实践训练的设施要与用人单位的生产实现零距离对接等。此外,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的毕业生在近3年里,双证书平均获得率要超过90%,还得有一定比例的毕业生获得高技能人才职业证书、高级工或技师等职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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