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布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分数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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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20:0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1月21日消息 (记者孙莹)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11月21日公布,确定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应试人员,分数线放宽为325分,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民族考生,今年仍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应试人员可于11月22日中午12时起,通过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2006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 |||||||||